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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酝酿投资核准制重大改革:取消“路条”

作者: 风驰咨询(上海) 日期: 2013-08-31 13:25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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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后新上投资项目,可能将不再需要跑“路条”。

  据接近国家发改委的人士透露,发改委正在按照国务院新一轮机构改革的部署,修订《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对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管理办法进行重大改革。按照新的核准办法,作为项目核准的前置条件、长期以来让企业和地方政府饱受其苦的“路条”审批,可望取消。

  取消“路条”后,各项支撑性文件将不再互为前置条件。环评、土地预审、选址等工作并行办理,节能评估审查合并到申请报告,不再需要单项目报批。

  上述接近发改委人士表示,目前新的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征求意见已结束。改革后,国家发改委将更加重视产业规划的指导作用,并计划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提高效率,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

  刘铁男案催化核准制改革

  所谓“路条”,是指由国家发改委下发的同意项目开展工程前期工作的批文。拿到“路条”,意味着该投资项目纳入国家专项规划之列,相当于半个“准生证”。

  2004年国务院实施投资体制改革,对于不使用政府资金建设的项目,一律不再实行审批制,而是区别不同情况实行核准制和备案制。其中,对重大项目和限制类项目从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角度进行核准。

  纳入2004年本《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均需上报国务院或地方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后实施。超过一定规模的投资项目,必须由地方发改委上报国家发改委核准。

  按照当初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项目核准制在制度设计中并不存在“路条”审批程序。据本报记者了解,当时仅在发改办投资(2005)1463号规定中,有“对特定项目试行出具咨询复函”的措施。

  然而,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发改委却将针对特定项目的咨询复函,作为所有核准项目的一项核准前置条件。“路条”审批由此产生。

  “实施核准制之后,为规避前期工作的风险,地方政府或企业会首先向发改委咨询投资项目是否列入规划。本来是一项咨询,却演变成了发‘路条’、跑‘路条’。”前述接近发改委的人士说。

  这实际上成了投资主管部门私设的行政许可。作为前置条件,一个投资项目只有在拿到“路条”之后,环评、水土保持、矿产压覆、地质灾害、土地预审、电网接入等支持性文件才能启动。

  “路条”成为决定项目生死的第一道许可。跑“路条”成了地方上项目的头等大事,进京做工作、汇报衔接成为常态。“由于核准制需要各种支持性文件、协议和大量前期工作,比审批要求更复杂、风险更大。为跑‘路条’,害得企业和地方政府苦不堪言。”一位电力企业人士说。

  由于程序的复杂和不透明,一些投资项目从开展前期准备到拿到“路条”,所需要的时间甚至在七八年。这其中,能源项目较有代表性。如湖南华电常德电厂新建项目耗时9年才获得国家能源局发的“路条”。

  为了“抢路条”,有的地方官员甚至不惜行贿。据《财经》杂志8月中旬报道,在原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贪腐案发生后,贵州的一名市长因涉嫌为跑“路条”向刘铁男输送利益而被调查。

  “刘铁男贪腐案使得现行项目核准体制的一些问题暴露出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这次改革。”前述接近发改委的内部人士称。

  拟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

  按照本次酝酿中的项目核准体制改革办法,“路条”取消后,各项支撑性文件不再互为前置条件,这使得项目的环评、土地预审、选址等前期工作可以并行办理。

  “之前,设计单位等中介机构只有当见到路条才会启动支持文件编制。相关组件在缴纳相应费用后,所起到的把关作用很有限。如果实施并行办理,在审批效率上会有提高。”一位风电企业负责人评价说。

  按照现行审批流程,在各项支持性文件通过批复之后,才可向发改委提交核准申请。随后由发改委委托咨询机构评估、做节能批复等,最后才能办理核准手续。从审批过程看,需要经手办事科员-处长-副司长-司长-委内会签-副主任-主任-上会讨论-印发文件。同一部门内有多个司局可干预审批。

  而这一冗长的审批链条上的每一个环节都会存在人为因素,项目单位不“汇报”很难通过。由于同类申请核准的项目繁多,申报项目在发改委待核准的目录中先后次序也大有学问。且人为因素很强。

  “这些因素包括项目先后排序,项目审批中尺度标准的把握,故意搁置不签导致支撑性文件超过有效期,要求地方重新报送等诸多方式。” 五大电力集团一位熟悉投资审批程序的人士介绍说,“每一个环节都有寻租的条件。”

  为此,前述发改委人士透露,为减少人为因素干预项目审批,核准制度改革后,国家发改委将更加重视产业规划作用,纳入规划之列的项目可以优先核准。

  但也有专家担心,核准办法改革若搞不好,最终可能只是将地方和企业的公关重心转移到了规划环节,从公关“路条”向公关“规划名单”转变。

  为此,有电力企业人士建议,核准办法改革后,应当大力提高产业规划编制的质量,更多发挥规划的指引作用。目前的产业规划大多缺乏清晰、具体的指引,而只有一些粗放、含糊的原则表述,如能源规划并没有纳入具体的火电项目、风电项目,导致企业不得不为“咨询”自己的项目是否能纳入规划而跑“路条”。

  “编制规划时需要科学制定发展目标,要有针对性的进行项目布局,增强规划的权威性和调控作用。同时需要衔接国家规划与地方规划,不同产业之间的规划,如电网与新能源发电项目之间的规划。”这位电力企业人士认为。

  此外,前述接近国家发改委人士还表示,核准办法改革后,将实行网上公开限时审批,力争每个环节都做到公开透明。在此前项目核准时限不受约束,报批的项目拖上一两年没有反馈是很平常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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