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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能耗”项目,不再进行节能登记备案

作者: 风驰咨询(上海) 日期: 2013-12-13 14: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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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通知,对土地一级开发、河道治理、环境整治、村庄搬迁、园林绿化、架空线入地等“零能耗”项目,不再进行节能登记备案;节能登记类项目(即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下的公共建筑、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下的居住建筑以及年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下的项目)管理权限全部下放给区县发改委;将节能专篇审查办理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2个工作日,将节能登记备案办理时限压缩为5个工作日。

  预计此次权限下放后,每年约有220个(占项目总数的15%)“零能耗”项目无需再进行节能登记;占总数80%左右的节能登记类项目将由区县办理,办理时限至少减少5个工作日;节能专篇类项目办理时限减少3个工作日,节能登记类项目办理时限减少到5个工作日。

  专家表示,这次下放节能评估管理对于企业是一大利好,对于企业来说时间就是金钱,这有利于企业提高效率、缩短工期。在下放权限、简化流程的同时,通知还加强了节能评估相关标准,要求严格项目准入,新建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必须达到国内外先进水平;实行能评项目季度通报和能耗预警机制,并首次在节能专篇中增加二氧化碳排放情况、控制措施等内容。www.fengchizixu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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