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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展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节水评估核准

作者: 风驰咨询(上海) 日期: 2014-05-08 22: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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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展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单位)于2013 年08 月29 日提出的建设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的审核的申请,经审查,你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确认市政府规章设定的公共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的核准等十二项行政许可事项继续实施的决定》序号4(市人大常委会2004年6月23日通过)、《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本机关决定: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提出的临空16-1地块商业(宾馆)项目节水设施设计方案。经第三方中介机构评估,本项目在全部达到设计指标的情况下,日用新水量为540立方米。

二、建设项目使用的用水设备和用水器具必须是国家认定的节水型产品。公共使用场所的水嘴、龙头内部建议设置限流配件。

三、项目竣工前应相应配备二、三级水表,二级水表装表率应达到97.5%以上;对绿化、冲洗道路等公用部位用水也均应安装计量水表。

四、绿化浇灌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项目所有水池或水箱应设置溢流报警装置。

五、雨水利用设施应合理确定雨水综合利用方式及设施规模,并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六、做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节水管理工作,制定施工期间相应的用水、节水管理制度。

七、你单位要严格按照节水设施设计方案和节水评估报告实施,加强与市水务局的沟通,及时进行信息反馈,市水务局相关部门将定期上门了解设计方案有关节水设施的施工落实情况,项目投入运营后将不定期检查节水设施使用情况。节水设施竣工后,相关资料应报送水务局备案。
节水设计设计方案评估http://www.fengchizixun.com/jnzx/jspgbg/j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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